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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侦探社:检察官提前介入 盗窃外轮罪无法回

日期:2024-02-24 18:44 人气:

宁波侦探社:检察官提前介入 盗窃外轮罪无法回避检察官提前介入 盗窃外轮罪无法回避中国广播网宁波11月1日消息(记者焦健曹美丽通讯员陈霞芳陈然)近日,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主动介入宁波港公安局案件侦查进程。提前并成功协助侦查一起外轮货物被盗案件。 陈光义、王少龙、叶鲁国等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宁波市镇海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爬上外轮盗窃货物被当场抓获

2006年9月8日夜间,犯罪嫌疑人王少龙、叶鲁国带领犯罪嫌疑人蒋锡超、李学国、肖发军等人驾驶小铁船前往宁波镇海七里直锚地,爬上锚泊。 载有进口废金属的外籍轮船“泰和”撬开货舱门,开始从货舱内盗取废金属。 当他们从外轮上往小铁船上运送废旧金属时,被宁波边检站镇海分局抓获。 现场查获被盗废旧金属75公斤,价值600余元。

它原本是一个专门盗窃外国船只的盗窃团伙。

经公安机关侦查宁波:检察官提前介入 盗窃外轮罪无法回避,初步认定这是一个专门盗窃外轮废金属的盗贼团伙。 今年7月起至案发,犯罪嫌疑人陈光义、王少龙、耶律国敬策划并共同出资2.4万元从台州购买一艘小铁船宁波侦查取证公司,并从台州提供食宿、工资。 他从外地招募下属,专门从事盗窃废金属的犯罪活动。 蒋锡超、李学国、肖发军被他们招募去偷废金属。 宁波镇海金属园区内有多家专业进口废金属的公司,其货物大多由国外货轮运至镇海七里直锚地锚泊装货。 该犯罪团伙趁夜色掩护,乘坐小铁船悄悄靠近外船,伺机爬上船实施盗窃。 一旦被发现,他就会谎称购买废金属,并与贪图蝇头小利的外国船舶个别船员进行交易。

检察官提前介入挖掘关键证据

该案经宁波港公安局侦查,6名犯罪嫌疑人均承认参与多起盗窃外轮货物的案件。 然而,当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取证时,发现关键证据难以落实东莞个人信息调查公司,侦查工作一度遇到瓶颈。 由于外轮运输废金属的特殊性,虽然宁波镇海金属园区不少经营进口废金属的企业经常发现托运外轮上装载的货物被盗,但无法确定被盗的时间和数量,即,盗窃货物无法追踪到明确的所有者。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不能定罪。 得知这一情况后,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侦查监察科检察官立即主动介入案件侦查进程。 办案检察官沃锡祥调查此案后,发现犯罪嫌疑人陈光义有日记本,每次出售后都记下赃款流水账,于是向宁波口岸公安机关提出建议保安局:可以根据账簿上记录的赃物销售情况,调查每件赃物的去向。 果然,办案人员顺着线索找到了赃物的买主,并及时掌握了犯罪团伙多次盗窃的重要证据。 两个月之内,围绕赃物买家的一系列调查取得的关键证据基本定案,整个案件真相大白。

宁波侦探社2006年7月至8月,犯罪嫌疑人陈光义、王少龙、叶鲁国组织犯罪嫌疑人蒋锡超、李学国、肖发军等人乘船前往宁波镇海七里直锚地,采用攀爬、撬锁等手段。 。 一艘停泊在那里运输进口废金属的外籍船舶被盗数千公斤废金属,总金额2万多元。 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根据犯罪事实证据确凿,依法批准逮捕六名犯罪嫌疑人。